为解决城区相关学校医务人员不足,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促进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黎平县委组织部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黎平组通〔2020〕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各学校校医工作实际需要,公开遴选校医10名,护士10名。为保证遴选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组织领导
组 长:肖 寒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教科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陈 超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明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宁国川 县委编办主任
杨 洲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徐业魁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安香 县教科局副局长
张锡棣 县第七纪检监察组负责人
成 员:杨 璟 县教科局副局长
吴兴勤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良斌 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主任
杨胜斌 县委编办副主任
相关中小学主要负责人
本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局,杨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科局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及本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编制控制原则。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按照城区相关学校校医编制数额,实行空编遴选,不得超编遴选。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遴选人数公开、遴选办法公开、遴选条件公开、遴选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以业绩为主的原则。对服从安排、业绩突出人员,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予以优先选用。
三、遴选计划、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20个,遴选执业医师10名,护士10名,具体见附件1。
四、遴选对象、条件
(一)遴选对象
黎平县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在编在职(岗)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上(1977年3月21日以前出生);
4.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平;
6.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7.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截止报名时间,新录用人员在我县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原则上调入新单位聘用不满3年的;
(6)近一年内受过新型网络诈骗的;
(7)不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的;
(8)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当地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9)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遴选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公开发布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共3天。
2.报名地点:县教科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55-6222377。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黎平县2022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校医报名表》1份,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当地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方可报考参加遴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相关资格证。
(3)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
(4)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及以上)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需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并加盖公章)。
4.每人只限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首先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下载《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可用电子版),然后交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报名期间交到报名地点审核报名。
5.资格审查
(1)县教科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县纪委监委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有序进行,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遴选资格。
6.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含3:1)及以上比例的,按遴选程序开展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不含3:1)比例的,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三)笔试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按照“招什么岗位人才,考什么专业知识”的原则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发布。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管理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准考证时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教科局人事股领取,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应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评卷:笔试结束,由命题人员进行评卷。
(四)面试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发布。
1.确定面试人员:每个职位按遴选计划数与参加笔试报考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具体内容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4.应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考试或虽参加面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及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
经笔试、面试后,以各岗位遴选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总成绩计算如下:
1.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2.免笔试只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3.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人员和在笔试出现缺考、违纪或弃考等行为而致使遴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不含1:3)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具备体检资格。如参加面试人员超出遴选计划数1:1比例,且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则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免笔试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如面试成绩一致,则重新对其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4.体检过程中,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其可对不合格项目在5天内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后的结果为准。如某职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足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
5.体检标准:参照黔人发〔2005〕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6.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参加本次遴选资格。
(八)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
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见附件),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在进入考试考点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报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1.经遴选到校医岗位人员原则上三年之内不得提出调动。
2.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6221525(县教科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黎平县2022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校医职位一览表(正稿).xls
黎平县2022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校医职位一览表 | ||||||||
序号 | 遴选学校名称(职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简介 | 遴选计划人数(人)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备注 |
1 | 黎平县第一民族中学 | 1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2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2 | 黎平县第二中学 | 3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3 | 黎平县第三中学 | 4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5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4 | 黎平县第四中学 | 6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7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5 | 黎平县第五中学 | 8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9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6 | 黎平县第八中学 | 10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7 | 黎平县城关第一小学 | 11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12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8 | 黎平县城关第二小学 | 13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14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9 | 黎平县城关第三小学 | 15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10 | 黎平县城关第六小学 | 16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11 | 黎平县城关第七小学 | 17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12 | 黎平县城关第八小学 | 18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19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13 | 黎平县城关第十一小学 | 20 | 从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上,在乡镇工作满15年及以上 | |
合计 | 20 |
附件2:黎平县2022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校医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3: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203/t20220315_72991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