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具有镇远县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证》,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办公室工作人员
岗位数量:1名
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20-35岁,身体健康,对工作认真负责,会基本电脑操作,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工作地点:镇远县㵲阳镇兴隆街14号(县委大院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镇远县㵲阳镇兴隆街14号(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申请表1份(见附件);
(2)报考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对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就业申请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因特殊情况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面试。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中共镇远县委宣传部将拟聘用人员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合同或协议期限为一年,满一年后,用工单位按合同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且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续聘的,可续签劳动合同,每次续签合同的期限为一年。
五、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岗位补贴,其中60%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40%以上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委宣传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5-5722525(中共镇远县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http://www.zhenyuan.gov.cn/content/12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