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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招聘公告(食堂工作人员,7月10-14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1名食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食堂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初中及以上学历、麻江县及周边县(市)户籍人员。

  (二)招聘要求

  1.熟悉机关食堂管理,每月开展食堂成本及反食品浪费评估,控制食材成本,反对浪费;

  2.能健康、科学搭配膳食,合理安排食谱;

  3.办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如上班期间请假时有相关资历人员顶岗;

  5.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2.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3.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8:30—2023年7月14日17:00

  2.报名地点:麻江县官井大道中段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三楼304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3)健康证明;

  (4)有机关食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三)考核方式

  采取技术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分值为100分。

  所有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一年一签。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1. 工资待遇面议。   

  2.人员聘用后,社会保险缴纳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此次招聘工作在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党组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 0855-2625866

  (信息来源:https://www.majiang.gov.cn/zfbm/qdnzsthjjmjfj/zfxxgk_5733510/fdzdgknr_5733513/qt/202307/t20230710_80776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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