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现招聘派遣员工10名,派遣到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相关用人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崇尚法律职业,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诚实守信。
3、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4、具备娴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中文录入每分钟不低于60字。
5、年龄20周岁以上(1995年12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不诚实守信,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7、直系亲属曾被刑事处罚过的。
8、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地点: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都匀市商业步行街广惠大厦三楼黔南人力资源市场内)
3、报名联系人:丁翔、苏爰羱
咨询电话:0854-8245198
(二)考试
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技能测试,即计算机中文录入,每分钟录入达到60字且正确率在80﹪以上。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进行。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一步核实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四、录用
经技能测试、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未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不予录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技能测试、体检、报到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将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分数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待遇
1、对聘用人员每月支付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每月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
2、其他待遇按照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