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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定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选聘工作方案
 

  为深化我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教育局研究,报经贵定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我县沿山中学等19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实行县内公开选聘。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职位

  (一)县级层面选聘职位(7所)

  沿山中学校长、盘江中学校长、第二幼儿园园长、实验小学校长、德新小学校长、旧治小学校长、虎场小学校长。

  (二)局级层面选聘职位(12所)

  杨柳小学校长、马场河小学校长、乐邦小学校长、新巴幼儿园园长、宝山小学校长、新安小学校长、良田小学校长、红光小学校长、拉东小学校长、摆城小学校长、摆哈小学校长、光明小学校长。

  二、公开选聘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制定和公布选聘工作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结构化面试(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上海新纪元教育管理集团进行评分)、组织考察、确定聘任人选、决定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和公布选聘工作方案

  2016年8月18日,在县政府网、人事考试网、教育网、县电视台发布《贵定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公开选聘工作方案》。

  (二)报名条件及资格

  参加公开选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相关资质。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思想品质。

  (2)县级层面选聘须任正职一年及以上或副职两年及以上;局级层面选聘须有两年中层干部以上任职经历或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教育管理水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

  (3)有开拓创新精神,责任心强,能胜任一门学科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始终坚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并在教育系统内具有良好的公认度。

  (5)具备中小学校(园)长任用所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2、相关资质

  (1)年龄:原则上男55岁(含55周岁),女50岁(含50周岁)以下。

  (2)学历:中学校长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应具有中师以上学历。

  (3)教龄:3年以上。

  (4)职称:小学、初中校长应具有一级以上职称。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6)没有受到司法、党政纪等处分情况。

  (7)身体健康。

  3、报名办法

  (1)个人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者,持本人《贵定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公开选聘报名表》,2016年8月19日上午8:30至20日18:00到县教育局政工科报名。

  (2)民主推荐:个人报名不足时原则上县教育局推荐3人以上、教育局下属各指导站各推荐2人以上、参与选聘学校推荐1人以上。推荐人员名单须2016年8月21日上午9点前报教育局政工科。

  4、资格审查

  选聘领导小组对校(园)长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校(园)长候选人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和聘任证、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3张),审查合格后确定为参选人员。

  5、笔试与答辩

  凡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公选职位1:3确定为面试答辩人选。如比例不足1:3,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答辩。

  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上海新纪元教育管理集团)进行评分,根据答辩成绩按公选职位1:2进入下一环节。

  组织考查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分别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材料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7、确定聘任人选及岗位

  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现任校(园)长)经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校(园)长岗位并报贵定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服从决定者,按自动放弃对待,同时以入围人选名次进行替补。若对聘任入围人选考查不适合岗位要求,取消该校(园)长职数,另行研究拟聘校(园)长人选。

  8、公示与聘任

  教育局党组会议通过后报贵定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采用聘任制方式,由教育局颁发聘书,原则一聘三年,一年一考核,同时签订《校(园)长任期目标责任书》。

  9、人员分流

  (一)在本次选聘中落聘的正职,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调整到其他学校工作。

  (二)进入拟选范围而未被聘用的人员,根据成绩及考核结果纳入今后正、副校(园)长的后备人选。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贵定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登宏(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张贵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岑群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姜同辉(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王 辉(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云仙(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

  黄维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委办主任)

  章云飞(县财政局局长)

  杨光荣(县教育局局长)

  陈裕平(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杨光荣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聘的日常工作。

  五、其它

  1、各教育指导站所属中心小学以下的完全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聘用办法,由县教育局组织各指导站形成具体方案,报教育局通过后实施;

  2、本方案由贵定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公开选聘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4-5225332

  监督电话:0854-5220198

  附件:

  1. 贵定县公开选聘学校校(园)长报名表.(点击下载)

  2. 贵定县2016年校(园)长公开选聘一览表(点击下载

  3. 贵定县2016年校(园)长考核聘任一览表(点击下载

  4. 贵定县2016年校(园)长续聘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

 

  贵定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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