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困难问题,我县人力资源市场同贞丰县公安局取得联系,现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对象:有志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的社会优秀青年(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等;(二)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文化不限)、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的社会青年;(三)招考年龄:18至30周岁(1987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或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左右裸眼视力在4.6以上,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5mm以上;(五)户籍不限。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30。(二)报名地点:贞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贞丰县珉谷镇塔山大道,联系人:陈艳,联系电话:0859—6616110)(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按要求如实填报资料,否则不予接受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白底一寸照片4张。
四、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面试: 1、4月5日进行体能测试,4月6日面试;2、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1000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评分。考试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分数加面试分数进行计算。按计划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时间(体能测试后另行通知),对考试入围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自带体检费170元,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成绩递补人选,体检合格后,由大队组织政审。
六、聘用
考生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经过15日培训合格后,签定协议,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七、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为贞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聘用制工作人员,基本工资873元、绩效工资1072元/月,另交五险共781.79元(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合计2726.79元/月,到岗后服装、食宿由县公安局统一负责。
贞丰县人力资源市场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