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需要,经独山县委、县政府同意,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拟招聘的人员仅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不纳入检察院正式编制。委托独山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0名,均为检察辅助人员和辅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1. 检察院辅助工作员: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负责机关内部办文办事、文秘写作、文书录入及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处理。
2. 检察院辅警工作员4名(男性3名、女性1名)。主要负责机关安保工作,协助司法警察和本院其他事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作风正派,热爱检察事业,遵守检察工作纪律。
(二)岗位条件
(1)能熟练运用OFFICE软件,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0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年龄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表无明显疤痕、纹身等。
(4)报名检察院辅助工作员岗位的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财务专业优先。
(5)报名检察院辅警工作岗位的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三)加分条件
1.法律专科毕业的,总成绩加2分;法律本科毕业的,总成绩加3分;
2.有作品在州级主流媒体、刊物发表的,总成绩加1分;有作品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物发表的,总成绩加2分。
3.以上岗位,有政法部门1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总成绩加2分;
4.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的,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3.在校学生及有正式工作单位的。
4.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10日 (遇节假日、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独山县环东路国资大厦1楼人社服务大厅11号窗口。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咨询:刘先生、池女士
5.报名咨询电话:0854-3473091,18908544560
应聘者请登录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独山县人力资源网站下载报名表、加分表填写个人信息,须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简历一份及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1、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受委托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内容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及面试。
2、笔试(写作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WORD和EXCEL制作)等方面进行测试;
3、笔试占总成绩40%、计算机操作占总成绩的2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计算机操作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
2017年05月17日上午
计算机操作时间:
2017年05月17日下午
面试时间:
2017年05月18日
笔试、面试地点: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五楼。计算机操作地点:检察院各科室内。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与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签订,签订合同后,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2.试用期待遇:试用期1个月;本科生试用期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800元,大专生试用期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700元。
3.试用期满后待遇:(1)转正后本科生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1200元,综合工资2600元/月(含五险);大专生转正后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1000元,综合工资2400元/月(含五险)。(2)差旅费与正式干警同等待遇。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咨询电话:18908544560(独山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54-8754648、13595455587(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电话)
举报电话:0854-8754677(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电话)。
附件: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