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改善和优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龙里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龙办发〔2016〕51号)文件规定,经中共龙里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州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县直中学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职位与职数
1、高中副校长1名(龙里中学);
2、初中副校长1名(龙里县第三中学)。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高中副校长面向黔南州教育系统符合报考条件的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选聘;初中副校长面向龙里县教育系统符合报考条件的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选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5、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在同级同类学校或教育部门、教研机构有2年及以上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经选聘后原则上能任满一个聘期(四年)。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9、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10、高中副校长具有5年及以上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1、初中副校长具有4年初中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以上任教、任职时间计算至2017年8月1日。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以及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仍在影响期内的;
3、不符合上述规定报考条件和资格的;
4、存在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竞职演说、资格复审、体检、组织考察、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聘简章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ongli.gov.cn/
(二) 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龙里县教育局(龙里县冠山街道北门街龙里县教育局政工科)。
报名所需材料:(1)《龙里县公开选聘县直中学副校长报名登记表》(2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5)年度考核证明原件(1份);(6)参加工作文件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1份);(7)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8)县外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现实表现材料(须注明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
(三)资格初审
龙里县2017年公开选聘县直中学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竞职演说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并视情节,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经初审合格人数与公选职位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是否继续选聘,由县公开选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龙里县教育局(龙里县冠山街道北门街龙里县教育局政工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初定于2017年8月8日。具体时间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检测应试者对学校的管理水平,以及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取前9名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选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20%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竞职演说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每个职位按面试和笔试成绩取前5名进入竞职演说环节,如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选同时进行竞职演说。竞职演说人员名单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竞职演说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竞职演说成绩按20%计入综合成绩。
进入竞职演说环节的人员,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到报考学校开展调研,以便了解学校情况,未经组织不得自行到学校进行调研。
竞职演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竞职演说成绩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七)资格复审与体检
笔试、面试和竞职演说结束后,对进入竞职演说的所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每个职位按面试、笔试和竞职演说成绩取前3名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资格复审和体检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对象,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八)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察成绩按20%计入综合成绩。
经组织考察,如某一职位确实无合适人选的,经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职位的选聘可以空缺。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竞职演说成绩×20%+考察成绩×2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考生综合成绩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九)公示及聘任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竞职演说、体检及考察情况,经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聘初步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发现问题且影响聘任的,取消其任职资格,重新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选聘人选。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但不影响聘任的,由中共龙里县委组织部将初步人选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涉及调动的由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由龙里县教育局指导学校开展聘任工作。
四、管理和待遇
公开选聘聘用的副校长实行一年岗位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正式聘任,试用期列入副校长聘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按程序免去副校长职务,免职人员由公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报考龙里县第三中学已考察且考察合格但未被聘任的,纳入全县学校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属于乡镇教师的,直接调入城区学校工作。
报考龙里中学已考察且考察合格但未被聘任的县外报考人员,可直接作为引进人才调入龙里中学工作,并纳入全县学校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其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标准享受,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按有关规定享受人才岗位补贴;县内的,纳入全县学校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属于乡镇教师的,直接调入龙里中学工作。
考察合格的,其配偶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到龙里县工作的,可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县公选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笔试、面试、竞职演说及体检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本次公开选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854—5638345(龙里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5632121(龙里县纪委办公室)
0854—12380(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
0854—5621808(龙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六、其他
本公告由龙里县公开选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龙里县2017年公开选聘中学副校长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县公开选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