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管理人才的选拔与培养,使优秀的教育管理人才脱颖而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升,根据《龙里县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龙办发[2016]51号)、《龙里县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龙教人改办〔2016〕1号)以及 《龙里县中小学领导人员选拔竞聘实施细则》(龙教人改办〔2016〕2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经冠山街道学区党总支研究,并报经县教育局及县组织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龙里县第二小学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职数
龙里县第二小学副校长1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县教育系统符合报考条件的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选聘。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5、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
6、身体健康,有能够胜任选聘职位的身体条件;
7、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197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资格条件
报名者须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资格条件:
1、近5年内,在学校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校长助理视为学校中层正职)满3年及以上。
2、近5年内在教育部门(含学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层及以上岗位任职满2年;
3、中层副职及以上在任人员为小学系列州级以上骨干教师(有效任期内),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以上任职时间计算至2017年9月1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选聘:
1、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
2、受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经龙里县冠山街道学区管理委员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参与选拔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竞职演说、考察、拟聘人选决定、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龙里县冠山街道学区办公室公开选拔县第二小学副校长简章》,通过教育系统QQ群进行宣传。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ongli.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19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龙里县冠山街道学区管理委员办公室(龙里县北环路冠山街道办事处5楼)。
报名采取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公开选拔副校长报名表》1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骨干教师身份报考的要提供骨干教师证明材料(1份),编制所在学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任职情况证明材料1份、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1份,所在学校或学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龙里县冠山街道学区管理委员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并视情节,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选职位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展选聘工作。
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龙里县冠山街道学区管理委员办公室(龙里县北环路冠山街道办事处5楼)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下午2:30—6:00。
(四)面试
考试由龙里县冠山街道学区管理委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考察。面试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五)竞职演说
根据面试成绩,按面试成绩取前5名进入竞职演说环节,如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选同时进行竞职演说。竞职演说人员名单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竞职演说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竞职演说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
进入竞职演说环节的人员,由冠山街道学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到第二小学开展调研,以便了解学校情况,未经组织不得自行到学校进行调研。
竞职演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竞职演说成绩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根据面试及竞职演说成绩,按选聘职位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察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竞职演说成绩×40%+考察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考生综合成绩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七)拟聘人选决定
根据考生面试、竞职演说及考察情况,经冠山街道学区党总支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教育局研究后,报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公示与聘任
对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发现问题且影响聘任的,取消其任职资格,重新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选聘人选。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但不影响聘任的,公示期满不影响任用的,由冠山街道学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指导龙里县第二小学按程序聘任;涉及调动的,按程序报县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公开选聘聘用的副校长实行一年岗位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正式聘任,试用期列入副校长聘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按程序免去副校长职务,免职人员由公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进入考察且考察合格但未被聘任为副校长,作为城区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其中,其编制属于乡镇教师的,直接调入城区学校工作;现在学校副校长或校长岗位及其他重要岗位任职的,经研究后可将调动时间推迟到2018年7月办理。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龙里县冠山街道学区管理委员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面试、考察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本次公开选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联系电话:0854—5630748(冠山街道学区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4—5638345(龙里县教育局政工科)
0854—5620891(龙里县教育局纪检组)
七、其他
本公告由龙里县冠山街道学区管理委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附:公开选拔副校长报名表
龙里县冠山街道学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