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实村级工作力量,提高村级工作水平,经茂井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文书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4)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
月以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近三年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中共党员优先;
(9)在同等条件下镇在职村副职干部、镇扶贫特岗员、镇辖区户口人员优先。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村级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日常文书和报表统计等工作。
三、工资待遇及激励机制
村文书报酬每月3000元以上,按照《罗甸县建强村级
干部队伍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罗党办发〔2017〕32号
)文件要求进行发放,在村任职3年且仍在岗的文书可以参加全县定向招录(聘)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要求
(一)公开报名(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月8日)
注:报名请避开节假日
报名地点:茂井镇党政办公室(茂井政府三楼)
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张,领取并填写《面向社会招录村级文书报名表》。
(二)考试(2018年1月12日—1月16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分数各占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扶贫政策知识,党在基层的政策法律知识,计算机操作知识及文字写作,时间:1月12日上午10:00--12:00,地点:茂井镇五楼会议室。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由镇党委成立面试领导小组开展面试,面试时间:1月16日下午15:00,面试地点,茂井镇四楼会议室。
3.体检
按面试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考生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在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群众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问题的,由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如出现空缺名额,空缺名额从参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高底依次等额递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
5.聘用
镇党委经征求派出所、计生办、综治办、纪委等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由镇党委研究将录用人员分别安排到镇16个村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村委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镇政府备案。村文书三年一聘,与村委会任期相同。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可适时进行解聘。
联系人:彭泽燕 0854—7771026
(温馨提示:茂井镇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工作吃住均在村,考生报考需慎重)
罗甸县茂井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