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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塘县塘边镇招聘10名村级文书简章(报名截止4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实村级工作力量,提高村级工作水平,经塘边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文书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塘边镇新店村文书1名;

  塘边镇塘泥村文书1名;

  塘边镇湾子村文书1名;

  塘边镇兴隆村文书1名;

  塘边镇新建村文书1名;

  塘边镇新街村文书1名;

  塘边镇新风村文书1名;

  塘边镇双河村文书1名;

  塘边镇清水村文书1名;

  塘边镇青山村文书1名。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4.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

  月以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近三年内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中共党员优先;

  9.原则上塘边镇户籍或生源地人员优先;

  10.在同等条件下塘边镇辖区在职村“两委”副职干部优先。

  (二)有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

  2.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的;

  5.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

  6.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选聘的其他情形的;

  8.本人配偶、本人或本人配偶的直系亲属在所报考岗位的村任职的。

  三、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文书日常工作及村党支部、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待遇及激励机制

  村级文书工资待遇及激励机制按照《平塘县建强村级干部队伍决胜脱贫攻坚实施办法(试行)》(平办发〔2018〕1号)文件执行。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要求

  (一)公开报名(2018年3月22日—4月1日)

  报名地点:平塘县塘边镇党政办公室(塘边镇政府二楼,节假日不休)

  报名要求: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计生证明、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领取并填写《平塘县塘边镇面向社会招聘村级文书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2018年3月22日—4月3日)

  报考人员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后,招聘单位将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应及时与报考人员联系并说明理由,如因信息错漏等原因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联系报考人员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六、考试及聘用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急需用人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镇党委同意后调整至2:1),所报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时,招聘工作人员在开考前3天通知报考人员本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调剂,不愿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分数各占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

  1.基础知识部分(占60%):脱贫攻坚基本政策知识,党在基层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文字写作。

  2.计算机操作(占40%):计算机操作实践。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

  1.早上9:00—11:00《基础知识》地点:待定;

  2.下午14:00—15:00《计算机操作》地点:待定。

  (二)面试

  由塘边镇党委成立面试领导小组开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塘边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考生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在塘边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群众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问题的,由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塘边镇党委经向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计生办、综治办、纪委等部门征求意见后,将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报塘边镇党委研究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发放基本报酬的60%),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所在村村委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报塘边镇政府备案,并补发试用期40%的基础报酬。对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对其进行解聘,不予以发放试用期40%的基础报酬。

  七、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塘边镇文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人:杨平甸0854—7421088

  (温馨提示:塘边镇部分村地处偏远,工作吃住均在村,且自行解决,考生报考需慎重)

  附件1:平塘县塘边镇面向社会招聘村级文书报名表(点击下载)

  平塘县塘边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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