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塘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院机关业务团队审判辅助人员3名,技术室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招聘为审判辅助人员的,应当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以及速录技能,学历要求为大中专文科类专业(法学类专业优先考虑)
4、招聘为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的,要求为男性,应当具有计算机信息网络相关专业知识,要求大中专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到4月9日止。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地点:平塘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报名联系人:陈正柳18008542879
四、薪酬待遇
确定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决定继续聘用的,将签订用人劳动合同,第一年工资为2800元/月(含所需缴纳保险),工作满一年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视其工作表现按照《平塘县人民法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提高工资标准。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证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报告(县人民医院)、尿检证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到平塘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基本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进行基本技能测试,测试范围为电脑速录、计算机信息应用技术。
3、确定聘用
经过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由法院党组审定招聘人员名单。
平塘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