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泉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数和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男性辅警27名,女性辅警1名,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岗位为:指挥中心2名(其中女性1名),巡逻特警大队7名,交警大队1名,金山派出所8名。马场坪派出所1名,龙昌派出所3名,牛场派出所6名。
二、招聘条件
(一)福泉市籍户口;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能适应治安管理一线的岗位要求。
(三)年龄及身体条件: 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无纹身;男性身高1.67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四)文化程度:具有高中(或相当于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优先条件:退伍军人,警官学(院)校、法律专业毕业,具有驾驶技能(C1照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可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申领《报名登记表》填写。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福泉市公安局二楼大厅。
(二)报名要求
1、规范填写《福泉市公安局聘用辅警审批表》,一式1份。
2、所需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复退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5)有C1类及以上驾驶证者应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6)本人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蓝底)2寸照片1张(背面书写姓名);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报名。
四、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7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福泉市公安局508室进行,面试内容为本人陈述和面试组长提问,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并予公示。综合考察包括: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三项。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包括1000米(男性)、800米(女性)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3项。
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7月5日 下午
体能测试地点:福泉市体育中心。
未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试结束后立即向现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六、体检
参加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到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福泉市公安局聘用辅警健康检查项目进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由面试成绩最高的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
七、政审
政审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政审工作由福泉市公安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对因弃权和综合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培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按季节发放统一制式服装。试用期只发给基本工资(1800元/月),由福泉市公安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购买“五险一金”)。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4-2223448(福泉市公安局政工公室)
联系人:罗廷宇、邱耀富
特此公告。
福泉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