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都匀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队伍,都匀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报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临聘人员,现将公开临聘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临聘人数及身份
本次不动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临聘工作人员10名,聘期一年,所有临聘人员均属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580元/月 。
二、临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纹身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身体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都匀市国土资源局人教科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要求
1.报名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现场进行查验,并上交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和2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蓝底彩照(含电子版),填报一份《都匀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都匀市国土资源局(老市公安大楼)401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光敏 0854-8226817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都匀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临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临聘资格。
4.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与报名同时进行,由都匀市国土资源局人教科根据报考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重点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四、面试
临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录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名从高到低取满10人。
五、体检:自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以查阅个人档案和有关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
七、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临聘人员,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