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我州高速交警警力不足现状,提高高速公路交通管控能力。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辅警)。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谈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人数64名,只限男性。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辅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和协助民警进行巡逻防控、交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共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4)身高165CM以上;
(5)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6)裸眼视力4.8以上;
(7)同等条件下,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邪教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8)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9)本人有其他违法、违规等记录的。
四、招录范围
为便于工作管理,同等条件下,属管辖路段辖区人员优先录用。管辖范围及名额分配如下:
高速三大队招23人:平塘辖区8人,荔波辖区10人,独山辖区5人;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11月12日——11月16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3、报名地点: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都匀市商业步行街广惠大厦三楼)。
4、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义务兵、退伍士官须持退伍证或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上述人员均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信息表。
5、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就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应聘的,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上午9点;测试地点:黔南师院。
(三)面谈
1、由黔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现场面谈,面谈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上午9点;面谈地点:黔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十三楼会议室
(四)加分
1、加分:本科学历加0.5分;法学、公安管理类专业本科学历加1分;退伍军人并持大专学历加1分;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并持大专以上学历加1分。
(五)体检
体检根据拟派遣人数1:1比例按面谈成绩及加分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六)聘用
经体能测试、面谈、体检、考察合格被确定为拟派遣人员的应聘人员与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人才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派遣劳动合同。
六、薪资待遇
1、基本工资2005元/月,月绩效工资200元,缴纳五险及公积金(含个人应缴纳部分五险及公积金)。
2、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1600元。
3、出差补助、公休假等参照本支队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方式:0854——8256435。联系人:丁 翔
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