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公安机关与监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有效衔接,结合工作实际,平塘县公安局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人员(编外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2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此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平塘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人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
二、工作原则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察政审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外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平塘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辅警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黔南州内户籍的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人员,警察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留置场所看护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平塘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大楼410室)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到平塘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填写《报名信息表》、《承诺书》、《备案表》等事项,并上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六、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报名并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报名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到平塘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名顺序依次递补(根据招聘相关要求,体检费用自行负责)。
七、公示
经资格条件审查、政审、体检通过后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平塘县公安局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平塘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留置专业看护人员(辅警)实行劳动编外合同制管理,由平塘县公安局参照人民警察警纪警规负责管理和监督,并实施个人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因其它原因的,也可以自行与县公安局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
聘用的留置专业看护人员(辅警)的工资待遇,参照县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执行,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在执行看护任务时,另发放一定补助,并每年保证工作执勤时所需要的服装、装备等。
十、有关要求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4-7221523。联系人:熊茂勇,电话:13678543063。
201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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