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都匀市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顺利就业。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4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本次就业见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
参加就业见习的主要对象:为离校2年内(2018届、2019届)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见习岗位
具体岗位名额见附件(都匀市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见习地点
根据见习生所报岗位或调整后的岗位情况,统一派遣至都匀市各用人单位见习。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为3个月至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都匀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见习期间,用人单位按要求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工作日);报名地址:(都匀市大龙大道南州国际A区11-12栋(龙潭社区旁)都匀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都匀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促进科。
2、要求。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填报《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2份,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参加就业见习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参加就业见习人员须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材料,每人能填报3个见习岗位并服从调配。
(二)见面洽谈
报名结束后即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报名情况直接安排参加就业见习与用人单位双向见面洽谈,各岗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就业见习意向达成,所报岗位未达成意向的人员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情况可调配到其它见习岗位。
(三)体检
见习人员洽谈意向达成后,由市引导办组织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自理。
(四)上岗
通过报名审核、洽谈达成意向、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确定为入选的人员后由市引导办开具报到介绍信,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
(五)管理
见习人员的管理由市引导办和就业见习单位共同进行管理。
联 系 人:秦琪
联系电话:0854-8260066
六、其它
相关事宜由都匀市引导办负责解释。
附件:
都匀市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情况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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