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独山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7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贵州省独山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以下简称《引进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贵州省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才引进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引进原则
贵州省独山县2019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所有岗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人数及职位
此次公开引进急需专业人才7名,具体引进职位、引进条件要求等详见《贵州省独山县2019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1.引进对象为截至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4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或职称条件;
5.具备引进职位的年龄要求及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在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州内上述单位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8)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评(面试)、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办理引进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独山人社微信平台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下午18:00。
1.网络报名:拟报名人员可将本人报名信息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箱:dsxrsjgbk@163.com),在规定日期带上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审核并参加测评。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直接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现场报名(独山县创客大厦三楼),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详见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报名咨询电话:0854-3221160、3236118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前期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测评(面试)前一天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相关材料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失败。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贵州省独山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个人简历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四)测评
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评,测评方式由引进单位和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下面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测评:
(1)测评。测评一般采取面谈的方式,也可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由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专业知识(技能)测评的方式,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获奖情况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测评,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进入测评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暂停职位引进计划。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测评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工作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参加测评。
(2)专业测评加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评工作由独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组织开展。首先,由引进单位成立专业测评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测评。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第二,引进职位参加专业测评人员均未能通过用人单位专业测评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暂停引进;第三,用人单位测评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条件,专业测评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第四,专业测评结束后,根据测评结果,原则上按面试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3:1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暂停职位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面试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第五,专业测评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题目、内容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参加专业测评和结构化面试。
测评(面试)时间:具体测评(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考生。
(五)资格复审
县人才引进办公室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职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空缺职位列入下一批次人才引进职位继续引进。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引进单位报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引进简章》中规定不得报考的;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的;
(4)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经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进入考察人员自考察开始20日内需将个人档案邮寄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若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情况未邮寄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行文。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聘用人员在独山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六、纪律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有关人才引进事宜发布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独山人社微信平台,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相关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或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简章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1160 3236118
监督电话:0854—3473705
附件1:贵州省独山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独山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