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效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为,全方位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聘请黔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20名,参与黔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熟悉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热心公益服务活动;
(三)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四)具有医药、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相关工作背景者优先。
二、主要职责
(一)对黔南州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日常监督。
(二)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有关违反医疗保障政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问题线索;
(三)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四)积极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研讨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电话、面谈等方式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反馈。
三、聘用期限
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2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连聘。
四、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17日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并志愿参加此项义务工作的人士,请登录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黔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qnzjjjd@163.com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在工作日到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地址:都匀市斗篷山路76号枣园小区),领取报名表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854-8310071
邮箱:qnzjjjd@163.com
五、聘用管理
被确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由黔南州医疗保障局颁发《黔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证》,聘期2年。聘请期间,按照《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进行管理。
欢迎全市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附件2:《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点击下载)
黔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www.qiannan.gov.cn/xwdt/tzgg/202106/t20210610_68488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