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安置质量,切实做好我州事业单位面向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的安置工作,结合2021年度安置工作实际,决定采取考试竞争方式选取部分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进入事业单位专项岗位进行安置,为确保考试竞争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考试安置原则和方法
考试安置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考试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考试安置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加分、笔试、面试、选岗、公示、下达安置文件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试安置计划及岗位
黔南州2021年计划面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考试安置21人。具体名额及岗位由进入选岗环节考试安置人员所属安置地县(市)根据进入选岗环节人数1:1比例提供。
三、考试安置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安置对象
2021年度黔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且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都匀市斗篷山路旺福大厦5楼)
(三)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提供身份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6日18:00期间到达指定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都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具体负责,主要核实报考人员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考试安置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核加分
1、加分政策
参加考试安置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可根据服役期间表现加分。加分分值以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档案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下简称量化评分表)个人得分为依据。
考核加分=个人量化评分表得分×10%。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考核加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都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具体负责,对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表个人得分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50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安置人员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考核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并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在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考试安置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考试安置人员须符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方能参加面试,因疫情等自身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核加分、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安置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考核加分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选岗
选岗对象根据选岗考试安置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选岗由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进入选岗环节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在所属安置地县(市)岗位中选取,并签订《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记卡》,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选岗对象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选岗确认的人员,确定为拟安置人员,在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及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安置的,取消安置资格。
拟安置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安置的,按规定办理安置手续。
十、纪律监督
考试安置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安置工作,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试安置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次考试安置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在考试安置过程中,请密切关注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考试安置相关信息,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参加考试安置人员的,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五、本《安置公告》解释权属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六、安置公告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安置政策咨询电话:0854-8585265(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考务咨询电话:0854-8224308(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rsj.qiannan.gov.cn/zwgk/xxgkml/rsrc/sydwzp/202107/t20210731_69362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