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水县 2022 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特岗教师招聘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还在认定中”和“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等问题,现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教师资格相关问题
1.根据《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指的是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网页截图,不符合上述“先上岗后考证”要求界定的考生,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符合上述“先上岗后考证”考生,聘用后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认定资料,目前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的相关认定证明。凡不能确认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022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符合“先上岗后考证”人员按上述第1条规定),依规不予聘用。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历史、地理学科对应专业范围的补充说明
1.地理(取得报考学段及以上地理学科教师资格)
硕士研究生:地理学(一级学科)
本科一级学科: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本科二级学科:人文教育
2.历史(取得报考学段及以上历史学科教师资格)
硕士研究生:历史学(一级学科)
本科一级学科: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本科二级学科:人文教育
2022年6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206/t20220629_75334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