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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塘县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12人,报名截至10月23日)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平塘县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提升社会公众行政执法满意度,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2023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在平塘县范围内设立第一批6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12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为做好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范围:平塘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乡镇政府、学校、村居社区。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范围:平塘县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专家学者、法治工作者、公益组织负责人、企业家、个体工商户、热心市民群众等。

  二、资格条件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2.能积极参与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负责人热心监督工作,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完成联系事项,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1.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和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制审核人员;

  2.已满18周岁不满6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法律行业工作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重视和支持平塘县法治政府建设,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了解,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水平;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三、监督职责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

  2.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行业、本地区的施行情况;

  3.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4.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5.就我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6.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

  1.积极监督全县范围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时,及时提供问题线索,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司法局和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反馈;

  3.定期按要求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座谈研讨、会议培训等活动;

  4.积极向行政执法单位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聘任期限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授牌期。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每次授牌期2年,可以连续授牌;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主体申请等实际情况,可以在授牌期内适时调整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次聘期2年,可以连续聘任;每年年终,县司法局组织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不予续聘或解除聘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定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县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选定)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开展。报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需如实填写《平塘县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1名联络员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需如实填写《平塘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可在平塘县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相关材料可采用当面提交或邮寄方式送至县司法局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电子版发送至县司法局邮箱。

  (二)审查和公示

  1.审查。县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提交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2.公示。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人选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和平塘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日。

  (三)聘任和选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选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单位,由县司法局授牌,被授牌单位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与县司法局联系监督行政执法具体工作事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人员,由县司法局颁发聘书。

  (四)公布。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和平塘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报名时间

  自2023年10月8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

  七、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红霞、江相刁

  电话:0854-7317702

  邮箱:ptsfj7317701@126.com

  地址:平塘县司法局405办公室

  八、其它事项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由县司法局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力我县更规范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共同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附件1:平塘县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2:平塘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gzpt.gov.cn/xwdt_500411/tzgg/bm/202310/t20231008_82699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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