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黔南事业单位联考复审面试公告群:960980674
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公布。根据《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黔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二、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已划定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90分(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各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四、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17日(9: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5月19日(9:00-17:30)。
复审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黔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三)各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附件7);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等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证件和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以及《高等学籍验证报告》1份);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提供证明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近1个月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等证明)原件(《岗位表》中明确放宽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获得时间的除外)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结果等情况);
(2)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和县级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满3年等情况);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提供退役证明及生源或兵源地证明,生源地证明须提供记载有本人就读大中专院校前户籍迁移信息的户口簿,如不能提供户籍迁移信息的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或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兵源地证明提供入伍通知书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民武装部门出具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并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原件;
(4)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迁出的还须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8、报考“本县(市)户籍或生源”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迁出的还须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9、报考“辅警”岗位的,须提供黔南州辖区内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等证明原件,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10、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社区工作年限满2年的,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社区工作年限证明及身份认定文件;
(2)社区工作年限不满2年需合并计算的,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社区工作年限证明、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的工作年限证明(加盖村(社区)党组织公章、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村(社区)干部任职定级审批表。
11、报考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需提供录(聘)用(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材料,证明可参考《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12、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13、资格复审单位要求提供的岗位资格条件其他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宜
(一)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和“黔南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指定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8222575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8227615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2220185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2918260
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5233021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5631967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6221862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6822193
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3221160、3236118
三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3928042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3615613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7228186
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7621132
附件:
1.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2.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点击下载)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示例).doc(点击下载)
5.2024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点击下载)
6.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7.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docx(点击下载)
2024年5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rsj.qiannan.gov.cn/zwgk/xxgkml/gggs/202405/t20240513_84630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