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会议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品行,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吃苦耐劳,人格健全,无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应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荔波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206室)。
(三)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除周末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报名资格与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面试
(一)面试采取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能力、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气质。
(二)面试对象。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由荔波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遇特殊情况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电话或书面通知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具有资格检查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七、待遇
(一)应聘荔波县人民医院岗位的,薪酬待遇按照荔波县人民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医院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积金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应聘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薪酬待遇按照各乡镇卫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
1.荔波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854-3610013
3.甲良镇中心卫生院蒙女士:18286442811
3.小七孔镇中心卫生院龙女士:19336734134
4.朝阳镇中心卫生院梁先生:18985753877
九、本《公告》由荔波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荔波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荔波县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libo.gov.cn/xwdt/bmdt/202406/t20240621_84900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