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望谟县委组织部、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望谟县县直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望组通[2015] 42号)及县编委办《关于下达中共望谟县委组织部等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望机编办字〔2015〕22号)文件的通知,结合望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望谟县基层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到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及方式
(一)遴选职位: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工作员1名;
(二)遴选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遴选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望谟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等次);
5、截止到2015年11月30日在乡镇服务满两年及以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 1月11日— 1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望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
2、参加工作文件以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材料;1寸免冠半身同底照片3张。
报名时遴选人员按照《遴选公告》填写《报名表》(附件2),由报名工作人员对遴选人员是否符 合遴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报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遴选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望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系,若由于遴选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遴选人员自负。
(三)遴选人员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6 年1月18日下午18:00前到望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叁位。
(二)面试时间:2016年1月19日。
(三)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面试成绩划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且人数超出计划遴选数的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六、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另行出题面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遴选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意见,并对考察负责。
七、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报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此次遴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调人选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4614765、18985961926
附件:
1、《2015年望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1: | ||||||||
2015年望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 ||||||||
单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性质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1501 | 县文联 | 01 | 办公室 | 1 | 参公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国家正式在编在职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
合计(人) | 1 |
2、《2015年望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请点击:http://www.gzwm.gov.cn/uploadfile/2016/0104/20160104062813386.doc)
望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