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鼓励人才在基层成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从基层来的选人用人导向,参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6年面向台江县各乡镇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2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台江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公开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公开遴选工作由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台江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截止2016年12月1日前满3年及以上(不含工龄认定)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教师报考须经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二)公开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 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 1980 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台江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7、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自收自支人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遴选方式及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用人单位测评、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将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唯一官方网站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上进行公布(公示)。
(二)遴选方式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能力情况,采取笔试、面试及用人单位测评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新参加工作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
②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③出具报考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⑤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
⑥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参加遴选报名表》1份。
2.资格审查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对该岗位的遴选计划数进行调整或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遴选岗位。
资格审核结束后,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6年7月29日—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40%。
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7月 31日,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公开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某岗位计划公开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使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如遇同一岗位入闱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入闱面试。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用人单位测评及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测评(单位在对考生开展测评前,需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后再进行开展)。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10%,由用人单位局党组会议来开展测评。测评要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结合岗位特点认真开展,不得因人设岗。用人单位在开展测评前必须先将《测评方案》报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用人单位测评成绩10%。
笔试、面试、用人单位测评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察(考核)
经笔、面试及用人单位测评分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各自工作需要自行开展,但必须在其主管部门具体安排下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必须安排3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如遇同一岗位入闱考察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再次组织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如遇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遴选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经公示期无异议的遴选人员,按管理权限由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考招聘工作严格纪律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遴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5322331 中共台江县纪委
附件:
1.台江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台江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同意报考证明(点击下载)
4.台江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 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