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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册亨县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简章(70名:8月8日至9日报名)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县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调70名教师到县城区学校任教。本次考调采取笔试、说课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一、组织领导

  成立册亨县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相关考调工作。

  二、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调。

  三、考调职位及人数(70名)

  (一)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15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2名、地理1名、历史2名、政治2名、体育1名、计算机2名;

  (二)册亨县中等职业学校9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计算机2名;

  (三)册亨第二中学5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

  (四)县实验小学13名:语文3名、数学3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计算机1名;

  (五)者楼街道办事处辖区学校21名:

  1.者楼中心学校(中学部)7名:语文2名、数学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历史1名;

  2.者楼中心学校(小学部)8名:语文3名、数学2名、音乐1名、英语1名、体育1名;

  3.田坪小学2名:英语1名、美术1名;

  4.东风小学2名:语文1名、英语1名;

  5.高洛小学2名:英语2名。

  (六)纳福街道办事处辖区学校7名:

  1.金叶小学5名:语文1名、英语1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2.红旗小学2名:语文1名、英语1名。

  四、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册亨县在编在岗,编制在非考调学校教龄满三年(截止2016年8月31日前)的中小学教师(幼儿园)。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报考教师须取得相应等级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高中及中职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相符。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专业不相符的本科生所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6.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不予报考

  1.近三年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受党纪、政纪处分;

  2.违反工作纪律,私自有偿补课、兼课的;

  3.近三年存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考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 8月8日 至 8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 5:30

  (二)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局

  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费:每人 200元。由县考调办负责收取。

  (四)准考证发放

  时间:2016年8月11日下午2:30—5:00。

  地点:县人才服务局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1.考试内容:分阶段、学科(小学1-6年级,初中7-9

  年级,高中1-3年级)按现行大纲及教材内容制卷。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分,按60%计入总成绩。

  5.笔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说课环节。原则上按考调职位数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说课人员;若考调职位数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可进入说课环节。

  (六)说课

  1.评委:由县教育局牵头设立专家库,随机抽派。

  2.说课内容:由县教育局组织命题和作出安排,并提前2小时通知参加说课的人员。

  3.说课时间:2016年8月16日

  4.说课地点:册亨县第三中学。

  5.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七)成绩公布

  考调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按报考学科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调人员,对同一职位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调人员。

  考察

  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19日由教育局组成考察组按1:1比例对入选的考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调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调动资格。由教育局组织各考调学校组成考察组对按1:1比例对入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考察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调动资格。

  1.近三年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受党纪、政纪处分;

  2.违反工作纪律,私自有偿补课、兼课的;

  3.近三年存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九)拟调动人选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十)择校及调动

  考察合格的考调教师分学段、学科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定学校。经县人事调配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六、工资待遇

  考调人员工资待遇按黔人通[2007]114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调人员在报名时本人作出书面承诺,愿意按照考入学校的现有岗位进行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一)考调工作中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考调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风考纪、诚信报考,如有违反考试纪律,三年内不予考调。

  八、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笔试考场,说课环节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成绩公布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gzch.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考调工作解释权归册亨县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县公开考调县城区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421235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9—4211713(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9--4216886(县监察局)

 

  附件:1.《册亨县2016年拟公开考调部分学校教师职位表》(点击下载)

  2.《册亨县2016年公开考调部分学校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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