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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精神,经研究,州政务服务中心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州政务服务中心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调日常工作。

  二、考调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制定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三、考调职位

  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信息技术人员(管理岗位)1名。

  四、考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和工勤人员除外)。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调。行政编制或参公管理人员,一旦聘用,即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身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责任心强,有吃苦精神,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5.截至2016年8月1日工作满2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6日至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州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兴义市桔山广场会展中心一楼(联系人:陈玲,联系电话:0859-2215746,13885959282)。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3)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4)事业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特别提醒:2006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聘用审批表》须具有州级人社部门审批的意见);

  (5)《州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开考比例

  本次考调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6年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

  六、考试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

  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3日,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以内(含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州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

  (二)体检集中地点

  州政务服务中心。

  (三)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

  (二)由州政务服务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工作。

  (三)在考察中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经州政务服务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拟调动资格,并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进入考察程序。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政务服务中心在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州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州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二)本方案由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2215777(州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2215711(州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科)

  附件:州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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