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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黔西南州总工会考调事业人员方案
 

  为切实加强州总工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推进人才调配工作的阳光操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黔西南州总工会党组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事业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设考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务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计划及职位

  1、考调计划:黔西南州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1名。

  2、考调职位:详见《黔西南州总工会2016年新增事业人员公开考调职位表》(附件1)。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各县(市、义龙试验区)、乡(镇、街道办)机关、全州各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10月1日);

  4、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领导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任现职不满一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总工会办公室,地址:兴义市沙井街一巷6号,联系电话:0859—3222279。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需本人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4、报名办法

  报名时提交由报考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黔西南州总工会2016年新增事业人员公开考调报名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初审)。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降低比例或调整报考条件。

  6、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10 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黔西南州总工会办公室领取。

  六、考试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由黔西南州总工会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按相关规定执行。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时间内到州总工会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审查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审核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考调资格。

  (三)面试

  根据考调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报州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黔西南州总工会办公室。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考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由黔西南州总工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总工会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州总工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一)参加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考调秘密信息的;

  2、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3、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4、违反考察纪律的;

  5、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考调工作正常进行的;

  6、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二)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取消公开考调资格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总工会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2279

  监督电话:0859—3238305

  黔西南州总工会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

黔西南州总工会2016年新增事业人员公开考调职位表

 

岗位代码

招考单位

招考要求

 

职位名称

职位简介

岗位性质

招考人数

学历

其他报考条件

01

黔西南州总工会

全州各级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和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帮扶中心工作人员

从事困难职工帮扶等相关工作

全额事业

1

大学及以上

熟悉计算机操

  附件2:黔西南州总工会2016年新增事业人员公开考调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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