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乡镇司法工作建设,保障司法工作社会管理人员配备。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西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212号文件)要求,经义龙试验区工管委批准,木咱镇司法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管理人员一名,主要工作职责是参与社区矫正管理、参与司法行政业务等工作。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现招聘内容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司法所社会管理人员一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习积极性高,能吃苦耐劳,熟悉电脑操作。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工作者及司法、法庭、检察等工作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法律工作者及司法、法庭、检察等工作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
5、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身体素质。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州委办字〔2014〕212号文件”落实。
木咱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