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报名缴费工作已结束,根据《招录简章》的规定:“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的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根据我州网上报名情况,现将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取消(减少)的职位(不含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的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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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录单位代码  | 
			
			 招录单位名称  | 
			
			 职位 代码  | 
			
			 招录职位  | 
			
			 计划招 录人数  | 
			
			 缴费 人数  | 
			
			 处理方式  | 
			
			 调整后 招录 计划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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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1  | 
			
			 黔西南州 中级人民法院  | 
			
			 01  | 
			
			 司法 辅助人员  | 
			
			 1  | 
			
			 1  | 
			
			 取消  | 
			
			 0  | 
			
			 基层培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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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1  | 
			
			 黔西南州 中级人民法院  | 
			
			 02  | 
			
			 司法 辅助人员  | 
			
			 1  | 
			
			 2  | 
			
			 取消  | 
			
			 0  | 
			
			 基层培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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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3  | 
			
			 黔西南州财政局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01  | 
			
			 工作人员  | 
			
			 1  | 
			
			 0  | 
			
			 取消  | 
			
			 0  | 
			
			 基层培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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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4  | 
			
			 黔西南州发改委  | 
			
			 01  | 
			
			 工作人员  | 
			
			 2  | 
			
			 3  | 
			
			 减少  | 
			
			 1  | 
			
			 基层培养项目  |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
改报职位及退费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8:00。
改报职位及退费的考生须将改报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州公安局往兴义市人民医院方向,消防大队右转进入----兴义市建设路29号州人社局七楼)审核。
改报职位及退费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改报职位或退费申请(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原报考职位情况、申请改报职位情况或退费情况、本人亲笔签名、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可发PDF格式扫描件至指定邮箱,详情请电话咨询。
黔西南州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人民警察和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工作各环节信息都将在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上公布,请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3231(传真)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9852(传真)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