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计划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管理。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年龄在35周岁以内,性别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人正直,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听从指挥,无不良嗜好,有一定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30日止。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木贾街道党政办公室填写报名信息表,待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通知面试。
四、聘用及待遇
1、拟录用人选经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用人单位再决定是否录用。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与办事处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确定为正式录用。
3、试用期间工资按2000元/月发放,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工资为3000元/月。
4、正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缴纳。
5、聘用人员均可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待确定正式录用后合同自然解除。
五、本公告由木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816920
兴义市人民政府木贾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