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根据《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州党办发〔2017〕7号)要求,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决定于2019年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2名(化学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为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好人才引进工作,成立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人才引进相关事宜。
二、引进原则和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试讲评分)、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试讲评分)、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三、人才引进人数
黔西南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19年计划校招引才2名(化学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各1名)。
四、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人才引进对象
在2019年4月26日前进行网上投简历和4月27日至28日到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报名应聘者,经2019年4月27至28日到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26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硕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化学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并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须获得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具备引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1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面试
(一)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初中同学科专业课一节,总分100分。由7个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5个评委的平均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作为考生成绩。工作组由联络记分员1名、监督员1名,负责记分、引领、联络、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试讲时间
2019年5月22-23日
(三)试讲地点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四)《准考证》的发放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22-23日上午面试之前,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领取《准考证》地点: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办公室(教学楼4楼办公室)。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考试合格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考生自备;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职位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聘用审批
经考试(面试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经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引进人员必须在引进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改行、调离或擅自脱产学习。
十、其他
(一)本次人才引进各项工作须在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
(二)本《方案》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8701187
监督电话:0859-8700543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