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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西南州2019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的规定:“报考职位要求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经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工作在笔试结束后、资格复审前进行。”为做好我州2019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测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
(二)测试地点: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义市建设路22号----州公安局往市医院方向,由兴义市消防大队建设路中队岔口右转进入300米处)。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注意测试日期和时间要求,提前确认测试地点,妥善安排好食宿、出行线路。
二、测试对象范围及测试语言类别
(一)请报考以下职位,且笔试成绩排名前10名的考生进行布依族语言测试:
1.090704册亨县百口乡人民政府01职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2.090811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01职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3.90402贞丰县公安局07职位鲁贡派出所民警;
4.90402贞丰县公安局08职位沙坪派出所民警;
5.90701册亨县公安局03职位达央派出所民警;
6.90701册亨县公安局04职位双江派出所民警;
7.90801望谟县公安局06职位打尖派出所民警。
(二)请报考以下职位,且笔试成绩排名前20名的考生进行布依族语言测试:
8.90801望谟县公安局02职位桑郎派出所民警。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请于2019年6月15日上午8:00起,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进入候考室;未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证件与本人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本次少数民族语言测试。超过8:3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语言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掌握和运用本民族少数民族语言的能力。测试结果不评分,只评判“合格”或“不合格”,结果在考生测试结束后宣布。
(三)语言测试结果为“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视为不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纪律监督
黔西南州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全体考生须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省、州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我州有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招录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xn.gov.cn)和“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www.qxnzzb.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59-3233780
州公安局政治部: 0859-3292019
附件:
1.黔西南州2019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语言测试考生须知;(点击下载)
2.黔西南州2019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考生名单。(点击下载)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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