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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兴仁市人民医院招聘医务人员50名启事(6月15-17日报名)
 

  (信息来源:“兴仁市人民医院”微信平台)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务人员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为: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临床医师18名,中医医师1名,检验人员2名,影像人员2名,临床护理人员27名。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及奉献精神,思想进步,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临床医师:2019年及以后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需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具有硕士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中医医师:针灸推拿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检验人员:2020年应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影像人员: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临床护理人员

  1.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3.年龄在18-30周岁(2002年6月1日以前出生,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限制黔西南州户籍(截止2020年6月1日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5.有护理专科证(以具备护理专科资质培训机构下发的证书为准)、男性护士、女性已生育二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未满5年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兴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医院出口旁大楼后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证书(执业医师还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主治医师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和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人员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小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五、招聘方式及考试范围

  (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

  (二)笔试范围:专业理论知识。

  (三)技能考试范围:实践技能操作。

  六、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真实、齐全、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七、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到兴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医院出口旁大楼后楼)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详见准考证

  九、相关说明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护理人员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技能操作,医师人员按1:2比例进入面试、技能操作,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医院党委讨论决定。

  (二)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成绩×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分由高到低录用。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兴仁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栏公示。

  (五)入围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院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十、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兴仁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予聘用。

  十一、聘用审批

  (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安排,在规定时间不到医院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0年9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不能按时提供者立即解聘。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兴仁市城南街道兴仁大道东侧

  电话:0859-6313082

  兴仁市人民医院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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