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黔西南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5〕37号)》的规定,按照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年度进人计划,经黔西南州史志办公室党组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公开考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考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成立州史志办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史志办综合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考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调。
三、考调计划及职位
州史志办参公管理人员1名,详见《黔西南州史志办公室2020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1.黔西南州县(市)、乡镇(街道)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史志工作,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3.具有县以下(含县、市)基层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在州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社科类学术论文者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现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务职级人员(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7.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2013年及以后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不满3年的;
8.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9.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10.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须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州史志办综合科邮箱:qxnzszbzhk@163.com,
联系电话:0859-3222861。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1.毕业证书;2.有效《居民身份证》;3.《黔西南州史志办公室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4.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5.近期正装免冠白底两寸彩色照片;6.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黔西南州史志办公室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盖章(垂管单位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上级主管部门党<委>组审核同意盖章)。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调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州史志办单位公章。
本次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州史志办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地点:州史志办综合科(兴义市向阳路97号,兴义市医院对面)。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史志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州史志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党史、地方志等业务知识。
(3)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经州史志办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2)面试形式。面试由州史志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由部分州直单位专家领导、州史志办班子成员和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由州史志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复检)须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2名成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史志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组由州史志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州史志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史志办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主要任职经历、现任职务、拟调职务、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州史志办按程序上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州史志办公开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考调公告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州史志办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州史志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2861(州史志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17308597676(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史志办纪检监察员)。
附件:
附件1:黔西南州史志办2020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黔西南州史志办2020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黔西南州史志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zzb.gov.cn/gwygl/zszl/2020-11-30/2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