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民生监督工作,充分调动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兴义市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经镇党委研究,拟在各村(社区)选聘村级民生监督员。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贯彻落实《兴义市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的环节开展本次选聘工作。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每个村(社区)各1名,共11名。
三、选聘条件
(一)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长期生活在本村(社区)、熟悉村情并热心公益的村民。
(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思想素质过硬,身体健康,公道正派,政策法律意识强。
(四)中共党员、退休公职干部、懂财会知识的优先聘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是现任村(社区)干部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的。
2.身体状况不佳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长期外出一个月及以上的。
5.在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计算时间为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四、工作职责
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监督;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监督;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村干部履职情况、廉洁情况、秉公办事情况监督;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积极走访本村(社区)群众,广泛听取并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向镇纪委报告汇报;积极参与村(社区)两委相关会议;每周在智慧金州平台填报监督周报;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分派的其他工作。
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主要履行监督工作,不得参与和从事镇、村(社区)经济社会管理等事务。
五、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由个人自荐、村民或村干部推荐。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到则戎镇纪委办公室或各村(社区)村委会进行现场报名。
六、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5日至4月2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00)
七、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镇党委、政府、纪委对报名参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该参聘人员的参聘资格。
八、工资待遇
镇纪委对聘用的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审定,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兴义市纪委市监委扶贫与民生监督检查室,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工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发放标准:优秀等次1000元/月/人;合格等次800元/月/人;基本合格等次600元/月/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发放,并按解聘退出机制进行处理。另外,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发放奖励,每条线索奖励金额原则上按违纪案件涉案资金10%的标准进行奖励,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九、聘用程序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镇党委、政府统一行文明确并发放聘书。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聘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59-3344188(则戎镇纪委办公室,工作时间接听)。
(二)注意事项
本次选聘工作有关情况将及时发布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下设二级栏目“兴义市则戎镇”的“工作信息”栏目和“则戎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中,请参聘人员密切注意有关信息。
(三)本《选聘公告》由则戎镇纪委负责解释。
附件:《则戎镇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兴义市则戎镇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xy.gov.cn/zwgk/1017/202103/t20210325_67363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