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保证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1〕11号)《册亨县2021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开遴选3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1名农技推广特聘人员,报名起始时间:2021年5月25日8点30至2021年5月27日18点30分,报名地点:册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培训与科技教育站,联系人:易迅林,联系电话13628592176。具体遴选条件和程序见附件:册亨县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技推广特聘人员遴选及管理办法。
附件:册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技推广特聘人员遴选的公告.docx
为进一步加大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保证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1〕11号)《册亨县2021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开遴选3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1名农技推广特聘人员,报名起始时间:2021年5月25日8点30至2021年5月27日18点30分,报名地点:册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培训与科技教育站,联系人:易迅林,联系电话13628592176。具体遴选条件和程序见附件:册亨县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技推广特聘人员遴选及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册亨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册亨县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技
推广特聘人员遴选及管理办法
为加大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保障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1〕11 号)精神和《2021 年度册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社会公开遴选3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1名农技推广特聘人员,特制定本办法: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及程序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1、蔬菜、食用菌、优质稻产业种植达到10亩(大田作物)以上,香蕉种植达到100亩以上,思想进步,乐于试验示范新技术,在当地种植水平较高的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等。
2、自愿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能够积极配合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产业,愿为其他农户普及科学种、养技术,帮助提高农户种植水平。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1、自愿申请。携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册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培训与科技教育站报名,填写申请表。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报名的示范主体进行审核,按照同等条件顺序优先的原则,确定入选示范主体名单。
3、入选示范主体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农技推广特聘人员遴选条件及程序
(一)特聘对象
农业科研带头人、涉农企业技术骨干、乡土专家。
(二)特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热心为人民服务,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
3、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
科技素质;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职责与任务
1、为当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农户提供技术帮扶;配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宣传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中央、省、州、县相关决定,凝聚民心,引导群众增强发展积极性。
(四)聘任程序
1、发布特聘公告。县农业农村局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特聘计划信息,明确特聘数量、条件及岗位任务。
2、自愿报名。有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申请表、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册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培训与科技教育站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3、组织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评审,按照同等条件顺序优先录取的原则,确定特聘人员。
4、评审结果公示。对拟聘人员实行张榜公示,公示期5天。
5、签定服务协议。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签定特聘人员服务协议。
(五)管理与考核
服务期间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
(六)待遇
每人每月以1200元为基础补助,年终考核合格发放绩效部分5600元。
三、附件:
附件1:册亨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样表)(点击下载)
特此公告
册亨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ch.gov.cn/zwgk/tzgg/zfgg/202105/t20210524_68250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