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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统计局2021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公告(3人,11月22-26日报名)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黔西南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5〕37号)的规定,经黔西南州统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调。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统计局公务员3名,详见《黔西南州统计局2021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1.黔西南州县(市)、乡镇(街道)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以下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经济学(02)、数学类(0701)、统计学类(0712)、工商管理类(1202)。

  5.现任乡科级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人员(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要求,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7.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或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不满3年的。

  8.2021年乡镇换届中已当选或已提名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9.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10月。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00至26日17:30(仅限工作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经同级组织部门审核推荐后,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登录“黔西南州统计局”网站 (http://www.qxn.gov.cn/zwgk/zfjg/ztjj_5135341/bmxxgkml_5135344/),打开工作动态中的相应考调通知,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与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料原件并复印一份后带到现场进行报名。本次公开考调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地点:黔西南州统计局一楼办公室(兴义遵义路16号)

  联系电话:0859-3223712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3.《黔西南州统计局2021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3份;4.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5.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6.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7.报考人员考前14天未出省且体温正常承诺书(附件3)1份。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黔西南州统计局2021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盖章(垂管单位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上级主管部门党(委)组审核同意盖章)。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调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州统计局公章。

  本次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经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计划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时事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专业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文字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时事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专业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文字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3)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州统计局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组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统计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统计局”网站 (http://www.qxn.gov.cn/zwgk/zfjg/ztjj_5135341/bmxxgkml_5135344/)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州统计局按程序上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五、纪律监督

  州统计局公开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考调公告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统计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tjj_5135341/bmxxgkml_5135344/)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州统计局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3712(州统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3228923 (蒋问玲 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副处长级专职纪检监察员)

  附件:1.黔西南州统计局2021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黔西南州统计局2021年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未出省且体温正常承诺书;(点击下载

  4.黔西南州统计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

为确保本次公开考调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按照国家、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公开考调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在黔西南州统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局办公室为组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具体负责本次考调工作疫情防控工作。
二、物资筹备及环境消毒
(一)准备体温测量仪、口罩、洗手液等防疫物资。
(二)设立健康监测点,对报考人员进行扫码登记,体温检测。
(三)设立考场,按照考生人数设立考场,每个考场考生座位间隔在1米以上。
(四)做好考场、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五)保持活动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六)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
(七)设立临时隔离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报考阶段
1、组织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全程戴口罩,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
2、参与报考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均要求近期内未离开过贵州省且身体状况无异常,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能参与相关工作。
3、报名考生,在领取准考证的过程中必须全程陪戴口罩,通过贵州健康码扫码、测温,健康码显示为绿色,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相应地方进行准考证领取以及报名登记,在登记时需保持1米以上有效距离。
4、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要求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二)考试阶段
1、监考老师以及工作人员,要求近期内未离开过贵州省且身体状况无异常,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能参与相关工作。
工作期间全程戴口罩,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
2、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贵州健康码,并确认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进入考场。考试结束立即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逗留聚集。
(三)体检阶段
1、考生收到考调的体检通知后,要求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2、考生参加体检前,要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单,如实报告前14天内是否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或有无境外及疫情中高风险省份或区域的旅居史。
3、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以上个人情况,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考试结束后,考生或工作人员14天内若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时,或发生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应立即按照防控要求及时就医,并如实将相关信息告知用人单位。

  黔西南州统计局

  2021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zzb.gov.cn/jzzg/gwygz/2021-11-18/3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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