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大厂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1人
三、工作内容
1.负责欠薪摸排;
2.负责劳资纠纷调解;
3.工作期间常住大厂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镇劳务分公司、农合办、人社中心合署办公室);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聘用条件
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男20-54周岁、女20-49周岁的失业人员
五、工作地点
大厂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镇劳务分公司、农合办、人社中心合署办公室)
六、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1570元/月(含社会保险)计算,并按相关规定购买保险
七、合同期限
聘用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八、报名方式
6月17日-7月20日到大厂镇人社中心报名。
联系方式:梁德志 联系电话:15121581758
十、其他事项
1.住宿由大厂镇人民政府提供,伙食按规定缴纳;
2.报名时需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才可参与报名;
3.其他未尽事宜由大厂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www.gzql.gov.cn/xzjdbsc/qlxdcz/gzdt/202206/t20220616_75001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