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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州人社发〔2020〕37号)有关规定,挽澜镇人民政府结合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就业信息员5名,其中板光村、兴农村、拥跃村、店子村、者塘村各1名。
三、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下其中之一即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认定(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2.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现役军人;
2.在校学生;
3.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5.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学位证书、残疾证(残疾人员提供)、社保卡、就业创业证。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挽澜镇人民政府社保所;咨询电话: 0859-6665118。
六、招聘方式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录取,名额招满为止。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位待遇
(一)岗位补贴: 2500元/月左右(含五险)
(二)聘用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补贴期满通过其他渠道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照程序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再次安置的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距法定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再次核定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
八、管理方式
(一)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管理。工作期间,如果出现违纪违规或不服从安排的现象,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制度和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二)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挽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zf.gov.cn/jgsz/xzjd/zfxwlz/gzdt/202410/t20241021_85963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