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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数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一)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如下:
1.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符合工作需要。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已在其他单位担任公益性岗位被无故辞退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
地点: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二楼办公室。
方式: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6.就业困难认定相关材料;
7.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及录用
(一)面试。由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二)公示。根据面试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体检。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交有资质的医院体检材料。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按照岗位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3年),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起算。
(五)工资待遇。工资按照册亨县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
(六)日常管理。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工作期间,如果出现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自愿提出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正超,联系电话:0859-4211107,13595905390。邮箱:ceheng891@163.com。
五、其他事项
1.录用后,聘用人员工作地址为: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对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公告》由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gzch.gov.cn/zwgk/jczwgk/zfbm_5749153/chxfgj/gzdt_5749175/202510/t20251011_88685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