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民族中学201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2月15日-3月25日报名)
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文件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印江民族中学(省级示范性二类高中)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2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及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在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12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通用技术2人。
三、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2、违纪违规、正在立案调查人员。
四、发布信息
网址:www.gzyjxedu.cn。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的职位,填写《印江自治县201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5日-3月25日,考生将报名表传至报名邮箱gzyjzgg@126.com。
(二)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同底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含试教)环节。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面试及试教:
2016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印江自治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试与试教,评审成绩为总成绩,面试合格(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进入试教(试教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教成绩均达到到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职位数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用,总成绩为100分,其中面试占总成绩的30%,试教占总成绩的70%,出现末尾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试教成绩相同,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面试、试教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总成绩将在印江县教育网或印江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签定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的考生与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九、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应届毕业生考核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对往届高校毕业生要采取查阅档案、还需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能按时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0日前提供学籍档案、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资料);
5、考察中发现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或辞退、开除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其它经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录用。
十、聘用审批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印江教育网或印江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等经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均实行一年试聘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1、对招聘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按我县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执行。
2、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3、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外,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622579、13885604683(蒋老师)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