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沿河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十二届[2015]11号)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决定由县公安局牵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95名(男),主要从事治安巡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特巡警大队协警62名。 2、官舟特巡中队协警20名。
3、洪渡特巡警中队协警13名。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明显缺陷;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为标准体重上下浮动15% (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05>公斤);矫正视力4.8以上。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4、具有沿河户籍,热爱特巡警工作,具有正义感,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现实表现良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其他不适合担任治安协勤工作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有流氓、偷盗、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患有疾病以及传染性病的。
4、以及其他因素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即2016年3月2日至3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
(1)报考特巡警大队协警的在县公安局六楼609办公室;
(2)报考官舟特巡中队协警的在官舟派出所或县公安局609办公室报名;
(3)报考洪渡特巡警中队协警的在洪渡派出所或县公安局609办公室报名。
3、报名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毕业证、退伍证。
(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5张。
(4)辖区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4、初审:由报名的单位初审合格者,指导考生填写《沿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组织报名的单位负责报名的民警认真填写《沿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册》。
各乡镇报名结束后于3月11以前将《报名登记表和《沿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册》报协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工室)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全体报考人员参加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1、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
2、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3、测试时间:2016年3月14日上午9:00开始。
4、地点:原沿河民族中学(现四中)篮球场
(三)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由面试组现场打分,取平均值作为其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沿河县公安局8楼会议室。
(四)体检
面试合格后,按体能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结成绩,根据总结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聘用名额,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体能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和有写作、摄影等特长的优先。
体检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8:00开始
体检地点:红十字医院。
(五)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属地原则,指定入围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综合考察和政审。接受考察和政审任务的部门于3月21日前完成考察和政审工作,并向招聘办公室提交考察和政审结论及相关材料。
招聘程序进行结束后,对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沿河公安信息网“政工监督”栏。
(六)聘用审批。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并适合从事协勤工作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办理初聘手续,经培训试用期3个月合格的,完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特巡警大队协警报名咨询电话: 18385909790(杨芳)
15338640222(费星)
官舟特巡警中队协警报名咨询电话:13765629350(杨正权)
洪渡特巡警中队协警报名咨询电话:18581253472(任文杰)
沿河自治县公安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