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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口县思源实验学校和第三小学校长选聘简章
 

  江口县思源实验学校和第三小学校长选聘工作方案

  江口县思源实验学校(县第四中学),是由香港言爱基金捐资援助、政府投资新建的一所主要解决偏远农村留守儿童就学的寄宿制初级中学。学校位于新城区凯德大道旁,占地47669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0余平方米,办学规模1800人。

  江口县第三小学位于县城双江街道办事处城郊村坝上,是由县政府投资新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一所寄宿制小学,占地27535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办学规模1890人。

  以上两所学校。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打破校长任命制,扩宽选人用人渠道,拟公开选聘以上两所学校校长。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聘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

  1、江口县思源实验学校(县第四中学)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选聘校长1人(或副校长);

  2、江口县第三小学为股级事业单位,选聘校长1人。

  三、选聘范围

  县内在册在编公办教职工公开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守职业道德,注重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公正廉洁、关爱师生。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注重探索和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善于开拓创新,不断引领学校科学发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形象气质良好。

  (二)岗位条件

  1、江口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或副校长)职位

  (1)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在中学副校长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

  (4)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江口县第三小学校长职位

  (1)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2)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在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以上学校任副校长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宣传。在江口县政府门户网、江口县教育网公布工作方案。

  (二)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7日。

  2、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江口县教育局)。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4月8日—4月10日。

  2、地点:江口县教育局

  3、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教育教学业绩及管理方面获得的表彰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需与报名者本人信息相符。

  4、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严格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交5本自己为学校量身打造的核心办学理念(包含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办学特色、预期成绩等内容)及管理方案文本。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文本评价、面试三个环节,实行百分制,三个环节所占比例是3:3:4。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思想、管理策略、案例分析等。

  笔试时间:待定

  2.文本评价。教育管理专家团队,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核心办学理念文本方案进行审阅和评价。专家团队给予量化评分。

  文本评价时间:待定

  3、面试。由教育管理专家团队组织开展。面试采取竞聘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待定

  (四)组织考察

  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育管理专家组对应试人员的测试结果,向县委推荐2名县思源学校校长(或副校长)候选人,由县委按程序确定校长(或副校长)人选;向县教育局党组推荐2名县第三小学校长候选人,由县教育局按程序确定校长人选。

  (五)任前公示和任用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反映或有反映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重新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拟聘任人选。本次公开选聘的人选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该岗位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考察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

  六、聘任期内责任目标

  两所学校的校长均为5年一个聘期,其中试用期一年。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校纪校风良好。

  (二)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加强教职员工日常管理,打造过硬师资队伍;聘任期内,新培养县级以上名师达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

  (三)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狠抓课堂改革,三年内成为课改基地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健全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树品牌、创特色,三年内达到中等水平,5年内跻身全市前列。

  (五)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任期内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将解聘。

  七、聘任期内权利和待遇

  (一)校长有权在现有干部人事制度框架内提名学校领导班子人选、聘任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学校教职员工全员竞聘上岗。

  (二)校长有权对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考核办法进行分配。

  (三)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突出予以奖励。

  八、工作监督

  由江口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公开选聘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本次公开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有亲属参加竞聘的,关系人必须回避。

  九、本《工作方案》由江口县学校校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组织部0856-6621002

  县教育局0856-6621473

  监督电话:县 纪 委0856-662108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6621056

  附件:江口县学校校长公开选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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