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01月22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75次
全县广大适龄青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县2018年度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户籍在本县内,以及户籍不在本县但在本县辖区内生活满1年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其中:大学毕业生登记年龄为18至24周岁,大学在校生、高中和中专毕业生登记年龄为18至22周岁,高中和中专在校生、初中毕业生登记年龄为18至20周岁。
三、登记平台:(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四、代登补登: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登记的,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兵役登记可联系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协助,县人民武装部电话:0856—5736164。
五、责任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七条,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可以处以罚款;第六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任务的,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第七十条,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