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人事部第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6〕27号)及《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发〔2014〕1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39名。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工作由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数
本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39
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
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是指2018年毕业生的学生),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引进)条件及职位所需专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但不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单生和委培生。
(二)招聘(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不符合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引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引进)的相关信息均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为www.jiangkou.gov.cn)”发布。
六、招聘(引进)时间、报名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报名地点如下:
(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9日至3月10日,地点设在贵州医科大学老校区内。
(二)考试(面试)时间为2018年3月11日,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聘(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信息表》(注:《报名信息表》可在江口县门户网上自行下载,报名现场不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报考人员需提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4张。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指派的有关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报名信息是否符合《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要求。初审合格的由审核人员予以签名确认。
3.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由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交资格复审工作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审核人员签名确认;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告知其原因。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进入考试(面试)环节。
4.资格复审合格报考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将进行公布,同时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凡因电话号码有误、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或未按时参加考试(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引进)工作的始终,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在核实确认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引进)的下一环节。同一职位合格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考生实行加试(面试)一轮,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将在网上公布。(网址同上)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合格人员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造成的职位空缺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系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与江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需自备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计生局及引进单位共同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生须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引进)对象、报考条件及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5.截止2018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引进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他经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招聘(引进)单位报送考察(政审)相关材料,经“县招聘办”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程序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工作纪律
招聘(引进)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引进)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有关事宜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具体服务时间以聘用合同为准。
(三)在本次招聘(引进)工作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四)本《实施方案》由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咨询电话: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856—6628367;
江口县卫生计生局人事科教股:0856—6623162。
(六)监督电话:
江口县监察局:0856—6621082;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0856—6620957。
附件:
1、《江口县2018年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 聘 单 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招聘(引进)计划数 |
招聘(引进)条件 |
其他资 |
备注 |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
1 |
江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江口县人民医院 |
A01 |
临床医生 |
18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 |
||
2 |
A02 |
全科医生 |
3 |
全科医学 |
|||||
3 |
A03 |
中医医生 |
2 |
中医学 |
|||||
4 |
A04 |
药房工作人员 |
2 |
药学、临床药学 |
|||||
5 |
A05 |
麻醉医生 |
2 |
麻醉学 |
|||||
6 |
A06 |
康复医生 |
1 |
临床康复医学 |
|||||
7 |
A07 |
康复医生 |
2 |
康复治疗学 |
|||||
8 |
A08 |
检验医生 |
1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
9 |
A09 |
美容医生 |
1 |
美容医学 |
|||||
12 |
江口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B01 |
药房工作人员 |
1 |
药学、临床药学 |
||||
13 |
B02 |
临床医生 |
2 |
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
||||
14 |
江口县中医医院 |
C01 |
中医医生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中西医结合)。 |
||
合 计 |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