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亡人事故发生,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辅助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性质
沿河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道安办”)招聘辅助人员共5名,主要从事道安办办公室文职工作和到乡镇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次招聘的人员采取聘用劳动合同制管理,属于公安机关非在编人员,辅助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刑事和行政职能,主要协助联席会议开展全县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辅助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为准,沿河籍户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女生身高在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在165CM及以上,其他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和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退役军人;
4、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
5、具有较强文字功底人员;
6、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4.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以及原来从本单位辞职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1日到交警大队三楼综合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原件(退役军人证件)、手写简历、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对面试成绩前5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确定后,统一安排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员在沿河交警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工资待遇
聘用后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000元/月,另有绩效工资年终考评后一次性计发,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招聘的辅助人员在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考评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纪律要求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工作报名咨询电话:
肖 伟(13985852555)
崔 博(15286795058)
沿河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