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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碧江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6月17-3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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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仁碧江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碧教发〔2020〕64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函〔2020〕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碧江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铜仁碧江区的中国公民,可在碧江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有关规定,在我区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员相同。

  二、认定权限及时间

  (一)认定权限

  铜仁碧江区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30日(每个工作日8:00—24:00)。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确认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7月20日—7月21日,共7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下午13:30—16:00);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江区教育局窗口(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大门斜对面二楼)。

  (四)完成认定时间

  2020年8月10日全面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发证。

  三、严格工作纪律,确保认定质量

  (一)严格认定条件。各认定机构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执行,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二)严格认定程序。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函〔2020〕4号)要求,我区2020年上半年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申请人员直接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具体申报程序按照“碧江区政府门户网”“碧江微教育”发布的《铜仁碧江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见附件)操作流程进行办理。

  (三)严格体检标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需为合格。在体格检查中,不得要求申请人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四)严格网络管理。要加强对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的唯一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向社会公布,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及时开展认定工作。要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机构数字签名证书的管理,确保系统使用安全。

  (五)严格审查资格。严格落实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文件规定,在认定前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对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申请人有侵害未成年人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要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确保真实准确。

  (六)严格执行政策。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规定,对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将不再予以认定。对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但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七)严守工作纪律。要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对本地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慎重处理,不得擅自突破政策。各申请认定人员,要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其它事宜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依法、规范开展认定工作。要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要统筹安排辖区内认定时间,并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及时、广泛发布相关信息,耐心解答社会询问,保证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请认定人员在网上申报成功并核实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网上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承诺书》等相关表格。认定机构不再发放有关表册,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给认定机构,认定工作结束后,归入个人档案。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四)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铜教发〔2017〕113号)规定执行。

  (五)根据我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请人员要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咨询电话

  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江区教育局窗口:0856-5280726

  铜仁碧江区教育局教师服务中心:0856-5218299

  附件:

  附件3:致香港特别行政政府香港警务处函件样式.pdf(点击查看

  附件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点击查看

  附件2: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点击查看

  附件4:致澳门特别行政政府身份证明局函件样式.pdf(点击查看

  铜仁碧江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docx(点击查看

  铜仁碧江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bjq.gov.cn/xwzx/tzgg/202006/t20200623_61207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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