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局、基层财政管理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县局各股(室):
现将《关于印发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阡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石阡县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郜 芬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 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黄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登贤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国库股股长
成 员:吕应国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主任、预算股股长
曾 翔 县支付局局长
吴光辉 县基财局局长、兼国资办主任
杜万兵 局办公室主任
邓德美 局综合计划股股长
刘柱江 局经建股股长
张河强 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黄小梅 局工贸发展股股长
任晓猛 局政府采购股股长
陈元琴 局绩效评估与监督股股长
梁拉明 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吴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杜万兵、陈明婷、杨敬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财政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年龄:女生不超过50周岁,男生不超过60周岁;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国土部门为准);
(4)失去土地的农业户口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6.近亲属无理上访、缠访和闹访的。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石阡县财政局办公室。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1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第一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1人的,符合条件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1.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我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2.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zwgk/xxgkml/jcgk/rsxx/202007/t20200701_61300447.html)